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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瘦西湖酒店承包运营项目招标公告
发布时间: 2024-03-08

扬州瘦西湖酒店承包运营项目招标公告

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代理机构”)受江苏扬州景栈置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的委托,就扬州瘦西湖酒店承包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项目编号:YZZYGQCG20240229001号  

2、项目名称:扬州瘦西湖酒店承包运营项目

3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
4、投标限价人民币(最低报价):年租金为400万元。各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,报价低于最低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;

5、采购需求:扬州瘦西湖酒店内经营区域的日常运营,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;

6、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(合同履行期内,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管理、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、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,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,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);

7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1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):

1.投标函(原件)

2.资格声明(原件)

3.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;若授权代表参加的,须提供《法人授权书》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4.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5.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(税务、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(2023年11月--2024年1月)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)

6.投标人近三个月(2023年11月--2024年1月)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7.上一年度(2022或2023)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(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)

8.投标人2020-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原件)

9.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);

注一: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(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)、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,则无需提供上述1.5-1.7三项,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、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。

2、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:无

3、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:

1)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
2)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3)供应商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
1、时间:2024年38日至2024年315,每天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2、地址: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(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)

3、方式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,请如实填写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》(格式自拟),在规定时间内持授权委托书原件、经办人本人身份证(复印件加盖公章,原件备查)及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》原件至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,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,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。

4、售价:资料费300元,报名时缴纳,售后不退
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
1、截止时间:2024年32814点30分(北京时间)

2、地点: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(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)

五、响应文件开启

1、时间:2024年32814点30分(北京时间)

2、地点: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(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)

六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7.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:无

7.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

一式伍份(壹份正本、肆份副本)、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(一般应为U盘形式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)。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,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。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,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。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字样。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,以正本为准。

7.3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:伍拾万元整。缴款户名:江苏扬州景栈置业有限公司;账号:0808270000001176;开户行:南京银行扬州城南支行。如供应商未成交,则投标保证金于招租事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供应商若成交,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改为履约保证金,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,并于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,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。若供应商在招租事宜中出现任何违约行为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
7.4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,为必须遵守的条件,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。

7.5潜在供应商对投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、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,询问、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。
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1、采购人信息

      称:江苏扬州景栈置业有限公司 

      址:扬州市蜀冈—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玉箫路18号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      称: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
地     址: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

式:0514-87116778

3、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葛秀娟  

电   话:0514-87116778